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

市议会测量寻替代路,通往塑胶厂延后封路

(和丰7日讯)林玛班映新村通往某塑胶厂的沥青道路,因建在私人地,原定本月1日“封路”。不过,地主基于市议会的“关注”,决定暂时押后一个月,11月1日才“封路”。

有关路段土地是属于门牌285、271、257住家地主,就在他们的住家旁边。 -->-->日前江沙市议员蔡抒惠与朱伟鸣就有关“封路”行动,在江沙市议会会议提出讨论。当时,市议会决定在开斋节过后,派工程师前往视察,寻求兴建另一条替代路,以解决此问题。

今日中午12时30分,江沙市议会工程师赛依汀与官员奥曼,联袂3名市议员朱伟鸣、蔡抒惠及丘可志前往现场视察,并当场测量计划中替代路长度达165米。 上述3间住家都位于角头间,其实现有路段是属于他们的地契范围内,50年来已经让给公众使用,本身则每年缴交地税。

两名地主不满的是,每天使用该路段进出的是一间工厂的大型罗里,对他们一家人的安全构成极大的危险,因为道路旁在一沟之差就是他们的住家,如果大型罗里发生意外或翻覆,而又是倾向他们的住家,后果则不堪设想。 门牌271号屋主张福林 罗里曾撞毁篱笆 张福林(68岁)说,罗里曾经撞毁他的篱笆,实在危险。 他指出,我们只是拿回自己的土地,至于道路问题,有关方面应该设法处理。

他和叶文方受询时异口同声表示,10月1日的“封路”行动,基于各方的插手及有关方面要求下,因此展延一个月。他们认为“封路”后,他们将篱笆范围扩大,并没影响到居民的进出,居民可使用其他道路。 “封路”后,重型罗里就无法直通该工厂,如果绕道从学校前道路进入,就需经过许多新村住家前面。 门牌257号屋主叶文方 “归还”是应该的 叶文方说,这路段的土地在地契上明文规定是他们的,“归还”他们是应该的。 他说,曾经发生重型罗里在倒退时,弄坏他住家篱笆门前的洋灰,换句话说,分分钟都会发生罗里倒退撞进住家的事件。 他说,拿回土地至少地段范围可扩大,把篱笆网移动出去,范围也大许多。2008/10/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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